青龙满族自治县
青龙满族自治县
. 更新时间:2021-08-03 11:52:10
青龙满族自治县,隶属河北省秦皇岛市,位于河北省东北部,燕山东麓,古长城脚下,总面积3510平方千米,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431138人(第七次人口普查),有满、汉、苗、回等11个民族,满族人口占68.6%。截至2018年,青龙满族自治县下辖1个街道、11个镇、14个乡,县政府驻燕山路267号。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始建青龙县。1983年5月6日,青龙县划归秦皇岛市管辖。1987年5月10日,实行民族自治制度后,撤销青龙县,建立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属北温带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青龙河、沙河、都源河、星干河、起河五大河系蜿蜒曲折,穿绕全境。
青龙满族自治县于1986年成立满族自治县,2001年被列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县城距秦皇岛港120公里,距京沈高速公路70公里,距北京市250公里,距天津市265公里,处在环京津、环渤海经济圈和冀东经济区内。全县总面积3510平方公里,总人口54.1万,辖25个乡镇,396个行政村。有满、汉、苗、回等11个民族,满族人口占68.6%。201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98.1亿元。
青龙县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和“中国苹果之乡”,青龙县是“中国奚族文化之乡”、“百佳深呼吸小城”、“河北杂粮之乡”和“河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2018年9月2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出通知,正式批准青龙满族自治县退出贫困县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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