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票据贴现业务会计处理分析
更新时间:2020-08-12 12:35:02
摘要票据贴现是物流企业较为常见的业务,但因其账务处理复杂,导致会计实务中存在混乱现象。2006年我国出台新企业会计准则以后,对应收票据贴现业务也做出了新
一、物流企业应收票据的性质与分类
应收票据作为一种债权凭证,应包括企业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兑现的汇票、本票和支票等,但在我国会计实务中,支票、银行本票及银行汇票均为见票即付的票据,无须将其列为应广州到齐齐哈尔物流收票据予以处理。因此在我国,应收票据仅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兑现的商业汇票。
按照2006年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持有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如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作为取得短期借款处理,因贴现而产生的或有负债,通过报表披露予以反映。
二、物流企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会计处理
物流企业将不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企业在转让票据所有权的同时也将票据到期不能收回票款的风险一并转给了贴现银行,企业对票据到期无法收回的票款不承担连带责任,即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因此,将不带追索权的商业汇票贴现时,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贴现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贴现票据的账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贴现票据已经计提的利息,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实际收到的贴现款与贴现的商业汇票的账面金额及已经计提应计利息金额的差额借记(贴现款小于应收票据账面金额及已计提的利息时)或贷记(贴现款大于应收票据账面金额及已计提的利息时)“财务费用”科目。
例:某物流公司持有一张签发承兑日为10月1日的银行承兑汇票,面值为400000元,利率9.6%,期限6个月。次年2月10日(2月份为28天),该物流公司将这张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规定的月贴现率为0.6%。
票据到期利息=400000×9.6%×6/12=19200(元)
票据到期值=400000+19200=419200(元)
贴现天数=50(天)
贴现息=419200×0.6%×50/360=4192(元)
贴现净额=419200-4192=415008(元)
借: 银行存款 415008
贷: 应收票据 400000
应收利息 9600
财务费用 5408
三、物流企业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会计处理
物流企业将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并未转嫁票据到期不能收回票据款的风险,贴现企业因背书而在法律上负有连带偿还责任,这种责任可能是部分的,也可能是完全的。企业对票据到期无法收回的票据款所承担的连带偿还责任,是企业的一种负债,这种负债直至贴现的票据到期由贴现银行收到票据款后方可解除。因此,将带追索权的商业汇票贴现后,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不应冲销应收票据账户金额。会计实务中,反映因应收票据贴现而产生的负债的方法有两种。
第一种方法是,将因票据贴现而产生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以资产的备抵项目反映。会计核算上,单独设置“应收票据贴现”科目核算已贴现票据的账面金额,并将其作为“应收票据”科目的备抵科目。物流企业将带追索权的票据贴现后,根据实际收到的贴现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贴现票据的账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贴现”科目,实际收到的贴现款与贴现的商业汇票的账面金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 “财务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上,应将“应收票据贴现”科目的余额作为“应收票据”的减项列示。
例:仍以上例,假设该物流公司贴现的是一张商业承兑汇票,其他条件不变,则该物流公司2月10日贴现时应做如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415008
贷:应收票据贴现400000
应收利息9600
财务费用5408
假如票据到期时付款人足额支付票款,则物流企业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票据贴现400000
贷:应收票据 400000
第二种方法是,将因票据贴现而产生的负债单独以“短期借款”科目核算。会计核算上,不单独设置“应收票据贴现”科目。企业将带追索权的票据贴现后,不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不应冲销应收票据账户。此时,应根据实际收到的贴现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物流企业不单独设置“应收票据贴现”科目核算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业务的情况下,将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后,无论票据付款人是否足额向贴现银行支付票款,均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应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其中,该票据的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日将票款足额付给贴现银行,企业未收到有关追索债务的通知,则企业因票据贴现而产生的负债责任佛山到丹东物流解除,应作为偿还短期借款对待,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珠海到伊犁物流应收利息”科目,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如果该票据的付款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向贴现银行足额支付票款,物流企业则成为实际的债务人,收到银行有关偿债通知后,企业应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差额借记或贷记“财务费用”科目,同时物流企业应按票据到期值中付款人的未付金额,反映对该汇票付款人的债权,借记“应收账款”科目,并根据银行对该票据到期值的扣款方法,贷记“银行存款”或“短期借款”科目。
例:沿用上例,若该物流公司不单独设置“应收票据贴现”科目,则2月10日贴现商业承兑汇票时,物流公司做如下处理:
借: 银行存款415008
贷: 短期借款415008
若4月1日票据到期时,付款人无法足额向贴现银行支付票款,银行按规定将该物流公司存款300000元全部扣收,另119200元做物流公司的逾期贷款处理。
借: 短期借款415008
贷: 应收票据400000
应收利息9600
财务费用5408
同时:
借: 应收账款419200
贷: 银行存款300000
短期借款119200
以上两种处理方法相比较,第一种方法能单独反映物流企业因票据贴现所产生的负债,但由于将“应收票据贴现”作为“应收票据”备抵项目反映,导致企业负债总额低估,不利于报表使用者进行分析和决策。第二种方法将贴现商业汇票产生的负债计入企业负债总额,便于报表使用者分析企业负债情况,但难以通过报表单独了解物流企业因票据贴现产生的负债。我国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采用第二种方法处理。
作者单位:河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