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物流金融发展策略研究
更新时间:2020-09-27 15:00:01
[摘要]近年来,中山市凭借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物流业发展迅猛,金融机构尝试物流金融业务,开发一些金融产品,拓展了物流企业融资渠道。但物流金融业务在发展中
中山地处包括港、澳在内的“大珠三角经济圈”腹地,承接着香港、广州和深圳三大城市的辐射。自《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后,以物流为代表的现代生产服务业,在中山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物流产业的繁荣为金融市场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催生了对物流金融服务的极大需求。
1 中山市物流金融发展现状
物流金融就是面向物流业的运营过程,通过应用和开发各种金融产品,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货币资金的运作。包括发生在物流过程中的各种存款、贷款、投资、信托、租赁、抵押、贴现、保险、有价证券发行与交易,以及金融机构所办理的各类涉及物流业的中间业务等。从狭义上讲,物流金融就是银行和第三方物流服务供应商在供应链运作的全过程中向客户提供结算和融资服务。
近年来,工行、广发、兴业、中信等商业银行中山分行与物流行业的合作已有诸多尝试,试图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紧密与第三方物流公司合作,在融资路上走出了一条新的道路。企业暂时闲置的原材料和产成品,可以变现为流动资金――一项具有变革性的融资模式正逐渐在中山“成形”。2010年,工行中山分行与广东天润物流签订了一项战略性中小企业融资业务方案,共同解决进驻物流公司的企业的融资难题。通过广东天润市场“诚信联盟”这个信息平台,选取该市场内年交易量大、运营良好、赢利能力强的物流公司和租赁仓库的生产厂家作为目标客户,由目标客户形成3~5人的联保小组,向银行申请融资。这一方案的优势,就是希望通过第三方的信息平台解决银行与客户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通过建立联保的方式并通过天润物流公司的监管配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无抵押物或抵押物不足的问题,从而有效地解决园区内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2 中山市发展物流金融的制约因素
虽然物流金融业务在中山已有尝试,但金融品种较为单一,在发展物流金融业务中尚存在着一些制约因素,阻碍着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
2.1 中山市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缺乏合作意识
物流业往往重视自身建设,忽视了金融对物流强大的反作用。据统计,中国的物流费用大致为GDP的18%~20%,物流费用中主要是来自资金占用。物流供应链的每一环节都离不开金融支持。供应链上的企业,希望物流企业在完成物流功能的同时,也能提供相应的资金流和信息流方面的服务,以此来保证资金运作的安全与效率,而中山物流企业普遍规模不大,资金实力比较薄弱,很少从供应链管理的角度来定位自身的服务功能。此外,金融机构和物流企业间缺少有效沟通平台,导致银行对企业的需求知之甚少,金融产品设计缺乏个性。金融机构精心设计的物流金融产品,物流企业不了解,银行找不到合适的客户。
2.2 物流金融服务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
虽然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能为物流企业、银行及工商企业带来利益,获得较高的利润率,但是在开展物流金融的过程中还是存在诸多的风险,制约了物流金融业务的发展。
(1)客户资信风险
客户的业务能力、业务量及商品来源的合法性(如走私商品有罚没风险)、商品质量等诸多方面对物流企业及银行来说都是潜在的风险。因为相对于大企业而言,中小企业规模小、经营业务范围较狭窄,对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较差,往往因政策变化、经营管理、市场竞争、价格波动等因素而无力还款,企业恶意逃债的现象也不少见。因而资信风险在物流金融业务中较为突出。
(2)仓单风险
对仓单质押业务来说,仓单是质押贷款和提货的凭证,是有价证券,也是物权证券,但目前仓库所开的仓单还不够规范,如有的仓库甚至以入库单作为质押凭证,以提货单作为提货凭证,因此,必须有科学的管理程序,保证仓单的唯一性与物权凭证性质。
(3)质押商品评估风险
商品的市场价值会有所波动,有些商品的保值能力较强,而有些商品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在开展仓单质押业务时,货主希望质押商品品种、数量和标准化程度能不受限制;而对于银行和仓库来说,则要求质押的商品要有所限制,因而会尽量选择适用广泛、易于处置、价格波幅较小且不易变质的商品。若商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在借款人到期无法偿还借款的时候,变卖拍卖该质押物的价款可能无法偿付银行贷款,从而给银行造成损失。作为质押物价值评估机构的物流企业可能要面临评估不当的风险,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商品监管风险
质押物在库期间,物流企业负责对质押商品的种类、数量、品种进行有效监管,负责质押物信息在仓库与银行之间传递。做好防潮、防霉等安全保障,严防货损货差,严格出入库的盘点。一旦保管不善,就会给仓单的持有人造成损失。
(5)内部管理和操作风险
许多物流企业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不健全,信息化程度很低,增加了内部人员作案和操作失误的风险,形成管理和操作风险。
2.3 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
银行、物流企业、工商企业的业务合作在很大程度上以诚信和自律为基础,社会诚信体系的不健全,不仅使整个物流活动中的每个个体分摊诚信成本,也增加了交易难度,并且可能减少成功交易的机会。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其在推出创新型物流金融产品时,基本上只选择与大型、知名、有实力的物流企业合作,从而限制了业务开展的空间。
2.4 物流金融服务效率低下
金融服务体系受传统银行经营体制制约,金融业对物流业发展的需求重视不足,对物流业资金监督不够,金融手段相对落后,不能适应物流企业融资需求。金融机构在贷款过程中首先考虑的是资金的安全性,建立了一套手续繁杂的审批程序。
2.5 物流企业经营水平有限
中山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绝大多数为小型运输仓储公司,限于规模、资本等多种因素,大多数物流企业在包括信息系统应用水平、经营管理制度、员工素质等各方面都还难以达到物流金融所要求的水平。这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物流金融业务的进一步大范围开展。
3 中山物流金融的发展对策
3.1 建立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共同创新物流金融服务
物流金融服务是银行和物流公司新的增值服务模广州到四平物流式,应联合发挥银行、保险公司、咨询公司、物流公司、仓储公司、制造商、经销商和企业用户的优势,以资金流盘活物流,以物流拉动资金流。在提供金融物流服务的过程中,物流企业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企业库存的变动以及产品的质量与规格型号、原价和净值、承销商与销售区域等具体信息,而这些信息对于银行来说是不易掌握的。物流企业为银行提供可靠的信息,和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取得银行的信用,共同开发物流金融服务品种,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现代化的物流金融服务。
3.2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要加强对物流企业的信用管理。建立完善的信用等级评估体系,制定信用标准,对物流企业进行信用分级,开展物流企业信誉记录与评定工作。通过建立更加健全的信用机制和更加全面的信用评估体系来防范金融风险。只有在客户资信良好、融资项目风险较低或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才对客户提供物流金融服务。
3.3 加强物流金融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建设是开展物流金融创新服务的前提保障。金融机构应不断加快金融电子化步伐,高效的物流业务结算系统,有助于提高物流业的支付结算效率,满足物流业对资金流的要求。物流企业应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物流过程、客户运营状况、库存商品市场价值做充分地了解和监控,才可有效地防范物流金融的风险。同时还要实现和其合作伙伴、客户以及监管机构协同作业的信息化。协同作业的信息化能够提高同客户与银行进行信息沟通和共享的效率,降低物流企业和银行的风险,方便银行对物流的监管,完善为客户提供的物流服务。
3.4 加大对大型物流企业的培育
要发展壮大中山物流企业的规模,加强基础设施的投入,特别要注重信息系统的建设,创造开展增值服务的条件,提升物流企业竞争力。鼓励一些已经具备一定物流服务专长、组织基础和管理水平的大型物流企业加速提供物流韶关到青铜峡物流金融服务,成为中山物流汕头到阿拉善物流金融发展的领跑者。
3.5 优化物流金融业务发展的外部环境
不断完善现代物流金融的政策法律制度,对与物流金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进行梳理、清理,根据情况的发展变化,修订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制定并完善管理实施细则,营造与现代物流金融相适应的社会文化环境、经济与技术环境,建立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