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现状分析
更新时间:2020-09-03 08:35:10
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电器产品市场需求量越来越大,但其报废量也与日剧增,庞大的报废量与目前混乱无序的回收
伴随经济和科技的迅速发展,家电推陈出新快,我国家电报废量逐步增加并达到报废量的高峰值。据中国统计网数据显示,我国家电以每年理论报废量为5 000万台,年均增长20%,预计到2016年底报废量将达到1.6亿台。废旧家电含有多种重金属、不可溶解等有害物质,价值含量高的同时也令人担忧,若处置不当,会对人类的生命健康及生态环境造成威胁。
然而随着人们环保及资源利用意识的不断增强,“逆向物流”这个概念应运而生,最早对其进行研究的是欧洲的西方国家,后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企业开始重视并将之引入到废旧家电的逆向回收中,将其视为保护环境、降低成本、增强自身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之一。此外,国内外相关的法规政策、措施不断出台,使废旧家电回收管理在“摸着石头过河”逐步探索中越发规范化和具体化。但就国内而言,目前还没建立起一个完整的规范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大多数的回收行为处于一种混乱无章的局面。
本文主要从废旧家电回收市场现状、运作模式、存在的关键问题这三个方面对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废旧家电报废及回收市场现状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电产品更新频繁,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家用电器报废,下表为2013―2015年我国废旧家电的报废量。
上表中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家电达到报废标准的数量庞大,各种家用电器大体呈现逐年递增的现象,其中个人计算机报废量在2013―2014年激增,增幅最大。然而这些逐年增加的废弃珠海到和田物流物并未得到及时、合理的回收处置,据国家商务部统计,2014年全国废旧家电回收量仅为13 583万台,且只有一成废旧物参与正规渠道拆解。
中国经济日报在报道中提到,庞大的废旧家电报废量中,数量众多的废旧家电被搁置在家中,其中有一小部分主要通过个体小商贩进行收购,对收购后的废旧家电进行翻新,最后再流入买卖市场。除此之外,大量的废旧家电流向不明。据中国废旧物资行业网的调查,走街串巷的个体小商贩主要是这些废弃物的回收者。但这些个体小贩作为中介从中获取差价,没有较为规范的回收设备,没有固定的回收路线,没有具备基本的维修技能。除此之外,这些小贩对回收的废旧家电没有进行回收分类,对已使用几十年以上,超过安全使用期限的废旧家电仍照收不误,按照回收价格高低随意处置,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由此可见,我国的废旧家电回收市场总体呈现出混乱无序的状况,缺乏正规回收处理机构。
二、废旧家电逆向物流运作模式
1.家电生产商自营模式。家电生产商自营模式是指家电生产商企业自建一个逆向物流网络覆盖区域和系统,自己负责自家产品在整个销售过程中发生的产品退回、维修、报废后的回收处理,并承担在此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该模式的优点在于家电生产商可掌控整个逆向物流管理的信息、运作情况,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调整计划;可更加了解产品的缺陷,提供产品质量;回收的资源大部分可为企业所拥有,实现循环利用时也可降低企业成本。但因其投入成本高的缺点,只适合于大型、实力雄厚韶关到毕节物流的家电生产企业。
2.废旧家电逆向物流联合模式。废旧家电逆向物流模式是指由家电生产商与分销商、零售商、最终消费者等相关主体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联合合作负责各合作企业的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任务,通过建立共同的逆向物流网络系统,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提高逆向物流操作效率。有合作意愿的家电生产企业可通过各种方式建立专门处理废旧家电的机构来共同处理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问题,能够集合多方资源,处理问题效率高,但这一模式需要各合作方积极配合,沟通问题是实现各合作方的逆向物流系统无缝对接的首要问题。
3.废旧家电逆向物流外包模式。逆向物流外包模式是指家电生产商将回收业务外包给专门从事物流工作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一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够降低家电生产企业人力物力资金的投入进而提高企业的核新竞争力,缺点在于双方可能存在着沟通障碍,导致处置效率低下。
以上这三种运行模式在我国均被广泛地采用。其中,采用较多的模式是家电生产商自营模式,如著名品牌索尼、松下珠海到驻马店物流等企业均采用自营模式。当然,随着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快速发展,第三方模式也越来越受到众多企业的青睐。总而言之,企业应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以及考虑社会因素等合理选择适合自身的逆向物流模式。
三、废旧家电逆向物流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废旧家电逆向物流以独自或者混合模式正在我国悄然声息地进行着,但随着每年的家电报废量增加,各种弊端显露无疑,家电回收呈现出“两头难”的现状。本章归纳了我国废旧家电逆向物流中存在的关键问题。
1.缺乏政府的有效指导和支持,法律法规不完善。国家政府对废旧家电的回收工作并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没有有效发挥“有形之手”的作用,关于废旧家电相关的立法、制度不完善。此外,政府对于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没有实施计划性、有效性的具体指导,导致我国废旧家电回收难以实现规模化、批量化。因此,我国的废旧家电回收始终逃不过无序、分散的局面。
2.回收体系不完善。因废旧家电属于高端电器产品,对其拆解有专门的技术要求,但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特别是在经济不发达的地区,由于回收处理技术水平低下,对收集来的废旧家电随意处理,难以高效发挥回收的真正作用。不合理的回收价格、堵塞的回收渠道等都难以使居民将手中的废弃物顺利送到正规的回收机构。
3.正规军难抵杂牌军。正规环保企业难以与零散的回收小商贩相竞争。原因在于价格因素,消费者通常都有“谁出的价高就卖给谁”的心理,且很少有消费者会主动免费提供废旧家电,再加上走街串巷的“游击队”无须四处布点,因其长期与居民的亲密接触,拥有一定的“群众基础”,他们只需聚焦在某一小区内,就能吃饱喝足。总体导致正规回收机构因货源不足而难以运营下去。
4.消费者的知行不一。许多消费者不清楚回收给小商贩的废弃家电的最终流向,但他们可能出于获取更高的回收价格而随意卖掉,或者因为参与回收觉得麻烦而作为垃圾丢弃或者留置家中。其实,消费者明知废旧家电的危害,但由于各种因素没能参与正规回收,这是导致我国废旧家电回收混乱无序现状的根源。
四、相关对策建议
1.政府加强引导和宏观调控。政府应发挥其市场宏观调控的功能,规范甚至取缔一些非法回收站点,对废旧家电的回收价格进行把控,适当地提高回收价格,对于居民参与回收的积极性大有帮助。对于正规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中心,政府应给予一定的激励机制,加强对正规回收机构的支持力度,比如通过补贴、减少税费征收等,鼓励其发展壮大,也促使更多的企业加入正规回收废旧家电的行业。而对于目前废旧家电回收的“杂牌军”问题,政府可以对那些非法回收的个体小商贩征收环境保护费用,从而慢慢引导废旧家电流向正规回收渠道。
2.建立正规回收渠道的建设。政府应重视回收渠道的建设,提高回收渠道的便捷度。具体做法是,应规定相关主体的回收责任,比如明确政府或者专业回收机构、家电生产商、零售商应提供上门回收服务责任,提高消费者对回收服务的满意度;设计数量合理、距离合理的社区回收网点,便利居民日常回收;完善回收设备,提高回收技术,开通绿色回收物流的通道等。
3.加强公众宣传。加强家电回收公众宣传深度,提高消费者回收意识。政府的宣传部门除了可以利用传统的媒体媒介进行宣传,还应该重视新兴的媒体媒介,在消费者的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地提高其回收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