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路物流建设应用BOT融资模式研究
更新时间:2020-08-26 11:35:06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公路物流建设投资规模日益扩大,政府资金建设公路物流明显不足,资金受限成为影响新疆
1、引言
随着公路建设的不断完善和第三方物流的持续发展,公路物流建设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是现阶段新疆公路物流建设情况不容乐观,截止到2014年年底,新疆公路建设总里程约为1.7万公里,在全国仅排第6位,公路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不足。BOT融资模式是指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引入民营资本,通过“建造――运营――移交”模式解决政府资金不足的问题,是完善公路物流建设的重要方式,已成为各国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常用手段。
2、新疆公路物流建设应用BOT融资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随着我国公路物流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资金已经远不能满足公路物流建设投资的需求,新疆公路物流建设应用BOT融资模式的可行性研究可以从BOT融资模式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两方面进行探讨,具体分析如下:
(1)BOT融资模式的合理性。首先,从经济学原理的角度出发,公路物流设施按照其不同经济属性可以分为公益性公路基础设施和基础性公路基础设施。公益性公路基础设施由于其不向使用者征收费用,故其投资建设应由国家财政资金专项拨款支持;基础性公路基础设施主要是指收费性公路,由于其可以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方式来收回初期投资成本以及必要的投资报酬,因此具备了市场融资能力。其次,从产权理论的角度出发,在BOT融资模式下,公路物流基础设施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政府将公路运营的收费权限通珠海到梧州物流过设定一定年限的形式赋予民营资本公路基础设施的经营权,BOT融资模式并不改变基础设施所有权归属。
(2)BOT融资模式的必要性。近年来新疆公路物流建设规模不断增大,政府资金在公路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中所占比例呈现下降的趋势,新疆公路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形成“政府资金为辅,市场资金为主”的投资格局。据相关数据统计,2012年市场资金在新疆公路物流建设中所占比重超过55%,市场资金取代政府资金成为新疆公路物流建设资金最重要来源。政府资金不足使得BOT融资模式在新疆公路物流建设中应用具备了现实必要性,同时,由于其自身特点,BOT融资模式既可以满足公路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又可以减轻政府财珠海到宿迁物流政负担,因此,在新疆公路物流建设中应用BOT融资模式具备可行性。
3、完善BOT融资模式在新疆公路物流建设应用的具体措施
BOT融资模式在新疆公路物流建设中具备现实可行性,但是由于其操作的复杂性,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也可能带来新的挑战,趋利避害,加强新疆公路物流建设中应用BOT融资模式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健全BOT融资法律法规,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政府需要充分认识到BOT融资模式在公路物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BOT韶关到崇左物流融资模式的法律法规建设,加大对BOT融资模式的支持力度。政府应当借鉴发达国家BOT融资模式的经验教训,综合考虑我国国情,将BOT融资审批程序、招投标机制、合同范本、运作规定等流程细化、具体化,制定统一标准,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定BOT融资模式的法律地位,为BOT融资模式在我国公路物流建设中应用提供法律保障。
(2)强化BOT融资风险管理,完善内部管理体系。首先,BOT融资模式下的民营企业应当转变企业经营理念,清醒地认识到BOT融资模式下企业所面临的风险,提高对BOT融资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树立BOT融资风险管理理念。其次,民营企业应当完善BOT融资风险内部管理体系,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基本规范和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科学设置本企业BOT融资风险管理部门岗位,合理安排人员,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为BOT融资模式在我国公路物流建设中的应用提供制度保障。
(3)提高BOT人员综合素质,加强日常执行监督。BOT融资模式下的政府和企业都应当提高BOT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方面,政府和企业可以通过提高BOT人员的薪酬待遇水平、提高进入门槛等措施,积极招纳外部高素质人才为BOT工作服务;另一方面,政府和企业也要加强对现有BOT人员的培训,定期举行BOT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学习班,及时更新BOT人员的知识系统,提升BOT人员的专业素养,加强BOT融资模式的日常执行和监督,为BOT融资模式在我国公路物流建设中的应用提供人才保障。
综上所述,在新建公路物流建设中应用BOT融资模式具备现实可行性,通过健全BOT融资法律法规、强化BOT融资风险管理、提高BOT人员综合素质等措施,可以完善BOT融资模式在新疆公路物流建设中的应用,为新疆公路物流建设的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作者单位: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