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博弈论完善物流制度的研究
更新时间:2020-09-07 14:00:11
摘要我国的物流水平在几十年的发展时间里,得到了飞跃的突破,但是在很多方面我国物流,与发达国家相比依然存在着较大的差
一、引言
随着电商物流逐渐成为人们快节奏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人们对物流服务的关注和期待也与日俱增。所以,无论对于EMS、顺丰速运等高端快递,还是以“四通一达”为代表的普通民营快递,各大物流企业都希望能更好的满足不同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但是,我国目前的物流行业依旧没有一个较统一的物流制度,大家都各自遵循着自己公司的规章制度,各自为阵。比如对于投递人员所犯的错误,企业一般而言都会对该投递人员进行同等金额的处罚,更严重的处以开除、停职等方式。但是,其防止、杜绝投递员犯错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各大新闻报道上依旧可以看到大量的配送不文明现象。
在经济学的当代制度分析史上,1981年由美国经济学家安德鲁・肖特出版的《社会制度的经济理论》最早从博弈论的研究视角探讨人类社会制度现象[1]。十几年后,宾默尔[2]、H.培顿・杨和青木昌彦经济学家开始用博弈论方法较系统地研究。因此,本文通过博弈论著名案例来做详细的分析,并将此方法运用到当前的快递运输行业中,为其提出完善我国现在物流制度的建议。
二、博弈论模型分析
该《小偷和守卫的博弈》模型的基本条件为:一小偷欲偷窃有一守卫看守的仓库,(V,D均大于0),其中有以下四种情况:
(1)如果小偷偷窃时看守在睡觉,则小偷就能得手,偷得价值为V的赃物;(2)如果小偷偷窃时守卫没有睡觉,则小偷就会被抓,小偷被抓住后要坐牢,负效用为-P;(3)如果守卫睡觉而未遭偷窃,有S的正效用;(4)如果守卫因睡觉被窃要被解雇,且其负效用为-D;除这些情况之外,则守卫与小偷既无得也无失。此问题为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问题的关键在于守卫是否睡觉,因为小偷具有理智的判断能力。假设守卫睡觉、小偷偷窃的概率分别为α、β,然后分别求出守卫和小偷的期望函数,然后对α、β求偏导数并使之为0,得到函数的最大值。结果如下:E守卫=(-D)×β+S×(1-β) E小偷=V×α+(-P)×(1-α)
①α=P/(V+P),β=0,即小偷不偷,守卫有α=P/(V+P) 的概率睡觉;
②α=0, β= S/(D+S),即守卫不睡,小偷有β= S/(D+S)的概率偷窃。
我们将所得到的两种纳什均衡用图形表现出来,观察在改变惩罚程度的条件下,守卫和小偷分别会做出怎样的反应。第①种,如果加重对守卫的处罚,虽然从短期效益看,能提高守卫员的职责意识;但是从长韶关到赣州物流远来看,并不能使守卫更尽职,但是盗窃的发生率却下降了。第②种,如果加重对小偷的处罚,虽然从短期效益看,能抑制小偷的偷窃行为;但是从长远来看,并不能使盗窃发生率降低,而且还会使守卫人员更加松懈、懒散。综上所述,要想降低小偷偷窃的概率,可以通过加大对守卫的处罚值D。由于β值与P无关,因此加大对小偷的处罚力度,并不能降低小偷的偷窃概率。
三、博弈论引入物流制度
最近在物流行业,比较普遍和恶劣的现象是电商上出现的空投现象。许多电商为了刷自己网店的信誉,不惜在双十一这种大型购物时间里,投出大量的空包裹,这样不仅刷新该店的销售额还能给该店带来很大的信誉度,诱导消费者去该店购物。而有部分小型配送企业中的投递人员,为了在配送淡季时增加自身的营业额,甚至还与电商韶关到安庆物流企业联合起来操控空投现象的发生,给消费者和行业竞争带来恶劣的影响。对于这种惩罚机制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我们根据博弈论中小偷和守卫的模型,并将其运用到物流行业制度中。
那么在该空投现象中,一共有两组“小偷和守卫”的对象,一个是电商与电商监督者,另一个是快递企业的配送人员与该企业的监督者。电商与配送人员即为模型中的小偷,他们可以选择空投或者不空投;电商监督者与快递企业的监督者即为模型中的守卫,他们可以选择严格监管或者放松监管。
(1)如果电商或配送人员在发生空投时,监管者放松监管,则电商或配送人员一件空投,获得利益V;(2)如果电商或配送人员在发生空投时,监管者严格监管,则电商或配送人员在发生空投时,就会被抓且要受惩罚,其负效用为-P;(3)如果监管者放松监管时,电商或配送人员没有发生空投,则有S的正效用;(4)如果监管者放松监管时,电商或配送人员在发生空投,监管者要被解雇,且负效用为-D;除这些情况之外,则监管者和投递人员既无得也无失。
将上述建立好的模型,根据博弈论的模型方法进行解决,假设监管者放松、投递员卖邮件的概率分别为α、β,然后根据上述的模型方法求出期望函数,得到函数的最大值。
E监管者=(-D)×β+S×(1-β) E投递员=V×α+(-P)×(1-α)
根据分析数据可以看出:加重对监管者的处罚,短期上效果较好,但长期以往作用的强度会降低;不过电商或配送人员的空投率韶关到北京物流却下降了,也就满足了我们想要降低其空投率的目标。
现实生活中,企业通常对犯错误的配送人员进行金额惩罚,改变的也是其惩罚力度。但是,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要想减少错误率的发生,不是加大对投递员的惩罚,因为从长期来看犯错率甚至会增加;而是加大对于监管者的惩罚力度,减少最终的犯错率。所以,我们要确立物流制度,关键需要制定一个严厉惩治监管部门的条例,这个监管部门可以是上级部门或者类似于廉政公署的专门机构。而不是对投递员增加惩罚,不仅不能降低错误率,反而使监管部门的人员更加松懈和懒散,我们也常常将这种方式称之为“激励的悖论”。
四、总结和展望
通过对《小偷和守卫的博弈》模型的分析,并将模型引入当前物流投递行业,我们对现有的物流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即在制定物流制度时,应加大对监管部门,管理层的惩罚机制,这样有利于减少投递人员的犯错率。从而提高客户对于物流服务的满意程度,树立客户心中良好的企业形象。在获得了投递人员卖力工作之时,也获得了良好的口碑,所谓双赢。但是,对于监管人员的惩罚力度也不宜过于严重,不然也会失去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所以,企业一定要制定一个合适的制度来约束监管人员,迫使他们加大对投递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减少投递人员的犯错率。在这样一个良性循环的机制下,我国的物流行业一定会越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