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物流金融发展问题研究
更新时间:2020-09-13 14:35:02
摘要发展农产品物流是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建设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决胜点,其建设离不开强有力的金融支持。本文重点
课题名称:东三省农产品物流金融发展模式创新与风险控制 课题编号:2014CSLKT3-222
农产品物流金融是金融机构面向农产品物流业的运营过程, 农产品物流金融能够整合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实现全程供应链的高效率和低成本,是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趋势之一。农产品物流金融可以有效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农产品物流金融的发展现状
发展农产品物流金融,从微观角度看,可以缓解中小物流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日常业务当中的资金缺口提供快速安全的资金供给,对于银行与第三方物流企业来说,可以增加利润来源,降低业务风险,可以创造一种共赢的局面;而从宏观的角度看,可以带动农村物流的发展,进而带动整个区域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产品物流金融体系的设计更为复杂。首先,农产品具有多样性。农产品涉及农、林、牧、渔等行业,其产出品种繁杂多样,物理属性也各不相同。其次,农产品具有相对复杂性。农产品大多为有生命的植物或动物体,或其他生命体的载体,因此,在农产品物流金融中必须考虑加工、储存、保管、运输等特殊要求方面的因素。再次,农产品需求具有不确定性。农业生产的自然环境与经济环境的特殊性,使物流需求具有不确定性。最后,农产品生产与消费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不一致性。农产品的产出具有季节性,但是对其的消费却每日在发生,这对物流金融服务提出了更为特殊的要求。农产品生产季节性强,鲜活量多,不易储藏运输,解决农产品的季节生产、集中生产与均衡消费的矛盾,需要有完善的物流体系为载体。农产品的上述诸多自然属性决定了其对农产品物流金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在物流金融体系的诸多环节中设计专门的农产品运输、仓储及保险等服务标准。
当前,我国农产品物流金融主要有融通仓、保兑仓及物流银行三种服务模式,三种服务模式本身仍存在一定的不足。首先,融通仓融资应用于农产品企业时,单笔业务量通常较小而次数频繁,只有有效降低每笔业务的成本,才能使这一业务得到持续发展。其次,保兑仓模式不仅存在融通仓业务模式的缺陷,同时由于当供应商将货物运到仓库,且银行向供应商支付了银行承兑汇票后,货物的所有权便转到了银行手中,如果经销商每次提货的价值超过了其所缴纳的保证金,那么银行就面临着很大风险,因此在保兑仓业务中还需要相应的反担保机制。最后,中小型企业会选用物流银行是因为他们的固定资产少而动产较多,需要采用一种以动产为质押的融资方式。但是,农产品的特殊性质决定了它需要专门的仓储与保管设备,银行也不希望质押品在被质押期间出现严重的毁损及贬值。从我国目前物流业的发展现状来看,物流银行的主体一般都是小额贷款公司或者中小型物流企业,这些企业以分散的形式存在于市场当中,由于难以承受改善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专业的运输及仓储设备等)的巨大压力,物流银行目前承担了质押品受损失的主要风险。
二、农产品物流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
1.物流企业对农产品物流金融珠海到辽宁物流参与不足
第三方物流业务在西方国家发展势头迅猛,但在中国,目前的市场占有率还很低,且发展速度缓慢。农产品因为具有自身独特性质,需要特殊个性化服务,不仅需要农产品物流企业有构造精良的冷藏运输装备和专业的管理机制,更要改进第三方物流产业结构,积极探索新模式,开拓产业创新,才能有效地完成农产品的质量保鲜和提高农产品物流的经济效益。从目前来看,第三方物流在减少物流损失上做了一定的努力,但仍然存在严重不足。同时,农产品物流市场主要是一些中小型物流企业,这些企业业务单一,主要是提供运输服务,偶尔涉及少量仓储及包装业务,更谈不上引进先进设备与技术,整体上物流企业对农产品物流金融的参与严重不足。
2.商业银行对农产品物流金融供给匮乏
随着我国金融制度改革的持续推进和受外围市场的影响,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在品种及制度上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总体上传统业务仍占主导地位。商业银行与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业务往来仍然比较保守和谨慎,特别是对农产品物流的金融服务创新这样一种全新的业务领域还持观望态度。虽然,商业银行近几年来一直在积极改善对农村的金融扶持力度,如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和农家店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扩大和提高网点覆盖范围珠海到攀枝花物流和农村商品配送能力、参与农村现代化流通网络建设,依托交通运输平台发展农资仓储和配送相关服务业务、大力发展农村个人小额贷款、为广大农户和农村中小乡镇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等。但商业银行对农村的扶持力度往往局限在对其的直接融资上,在金融产品的创新上还远远不够,在农村物流领域的金融创新更是匮乏。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商业银行对农产品物流进行金融支持及金融产品创新方面还远远不能满足农产品物流金融的发展需求。
3.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缺乏
发展农产品物流金融存在较多的风险因素,如融资企业资信风险、仓单风险、质深圳到陕西物流押商品选择的风险、质押监管过程的风险以及内部管理和操作风险等。一方面由于市场环境、监管条件等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增加了风险管理的难度;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对上述风险缺乏细致的分类,对风险的度量缺乏科学的方法,对风险缺乏有效地预警和控制,在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上还没有建立起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
4.农产品物流金融法律机制不健全
农产品物流金融作为一种新兴产业,我国关于农产品物流金融的相关法律和条款尚不完善,且缺乏有针对性的指导文件。由于现代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涉及多方利益主体,交易程序复杂,产权纠纷发生的可能性极大,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造成许多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在实际操作中产生的纠纷难以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产品物流金融的发展。 三、支持农产品物流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1.创新农产品物流金融模式
在农产品物流金融模式内部业务流程的设计过程中,逐渐引入贸易投资公司,由贸易公司提供三种服务。一是贸易代理服务,帮助农产品供应链下游分销商向上游供应商采购物品。二是金融服务,包括委托贷款、库存融资、应收/应付账款管理、担保、保险代理等。三是物流服务,包括仓储和配送等。贸易投资公司的介入,将有效地降低供应链物料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成本,有效地提高各环节的管理效率与水平,推动各利益主体协调发展。
2.培育壮大农产品物流主体
一是支持农产品物流银行发展。培育和组建新型农产品物流银行,扩大现代农产品物流金融机构的中间业务,解决困扰现代中小农产品物流企业的融资问题,积极开发适合中小农产品物流企业的项目,满足农产品物流企业的需求。二是培育多元化的农产品物流参与主体。在保持原有农产品物流主体的同时,支持农产品经纪人、农产品合作社、中间批发商等中介组织发育,探索“农户+协会”、“农户+经纪人”等多种合作模式,组建农产品物流协会来整合物流主体资源和规范物流主体运作机制。三是支持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在整合各个农业企业、中小型储运单位的零星物流资源基础上,重点推进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企业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功能集成化建设,提高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化运作能力。
3.强化农产品物流金融的保障设施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农产品物流金融的政策法律制度。充分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实际情况,在对与农产品物流金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进行梳理的基础上,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农产品物流金融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强化政府政策优惠和支持。以农业科技园、农业示范园、优势特色农产品产区等为载体,加大对农产品物流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采取地租减免、低息或免息贷款等方式,探索股份制专业公司开发运作物流园区的模式,促进农产品物流金融发展,为农产品物流金融增值业务开拓广阔空间。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建立更加健全的信用机制和信用评估体系来防范金融风险,建立完善的信用等级评估体系,制定信用标准,对物流企业进行信用分级,开展农产品物流企业信誉记录与评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