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隐性成本的显性化探讨
更新时间:2020-09-05 16:35:07
摘要有效的物流成本控制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然而物流成本内容、范围的不确定以及核算方法的缺失,导致成本管理与控制无法有效实施。这也是部分物流成本长期
有效的物流成本控制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然而物流成本内容、范围的不确定以及核算方法的缺失,导致成本管理与控制无法有效实施。这也是部分物流成本长期隐性化的原因,本文分析了物流隐性成本的成因,并提出了成本显性化的对策,希望对有关部门有借鉴意义。
物流成本; 隐性成本; 显性化;
一、引言
根据“物流冰山说”,有相当一部分物流成本都隐藏在水面下,导致企业难以有效开展物流成本的核算与管理工作,甚至无法做出科学的自营或外包的决策。长期以来,这是个不争的事实。
一方面,物流成本能真实地反映物流活动的实态;另一方面,物流成本可以成为评价所有活动的共同尺度。对于一般企业而言,成本的界定、核算与控制工作确实关系到很多重大问题的决策,甚至企业的发展。而目前,很多物流成本仍然无法露出水面,不为人知。原因来自多方面,有“企业成本核算意识缺乏”等主观因素,更有“核算方法难以统一”等客观条件的制约。针对这种现实情况,很多学者进行了多次倡导,也提出了一些卓有成效的物流成本核算的方法,如北京物资学院的于向云在《物流成本核算方法研究文献综述》中系统阐述了传统的营运成本法、任务成本法和比较先进的作业成本法、M-A 模型法、T-A 模型法等。她指出广州到伊春物流,这些方法都给物流成本核算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核算对象不明确,物流成本定位不清楚,方法无法统一导致物流成本的核算理论实践仍然严重脱节。因此,在物流成本核算领域,一方面,学者们不断探索,可另一方面,企业却各自为政,导致很多方法无法实施,没有明显的效果。
二、物流隐性成本持续性分析
早在2006年,有关部门经过研讨,发布了国家标准GB/T20523―2006《企业物流成本构成与计算》(下称“标准”),“标准”由初稿,经过反复论证研究,最后得出第四稿。“标准”中明确规定物流成本的含义,即“物流活动中所消耗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货币表现。即产品在包装、运输、储存、装卸搬运、流通加工、物流信息、物流管理等过程中所耗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总和以及与存货有关的资金占用成本、物品损耗成本、保险和税收成本。”此外,“标准”中还明确规定了物流成本的成本项目、成本广州到眉山物流范围、支付形态三个维度的具体内容,并编制了生产制造企业、流通企业和物流企业三个类型物流成本构成与计算的实际案例。可见物流成本的核算有一定的理论支撑,也有相应的案例可以遵循,但对于企业而言,有效实施此项工作仍存在无法逾越的鸿沟:
1.倡导部门与考核部门缺失
1998年,我国物流总成本占GDP的21%左右,经过十余年的努力,此数据于2011年降至18%左右,但此水平仍是深圳到海西物流发达国家的两倍左右。宏观上,我们给予不断地跟踪、探索与总结,但是具体工作上,却未见成效。在这个问题上,缺乏有效的倡导部门与考核部门,因此,由政府建立专门的考核部门,引领企业进行这项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
2.物流成本核算工作动力不足
在繁杂的企业经营活动中,很少有人专门对物流成本核算工作进行全面的改革,也鲜于尝试学者们所提出来的各种核算方法,大部分企业依然遵循传统的会计核算模式,对企业而言,总成本的多少是他们关注的问题,“把物流成本从总成本中分离出去,进行单独归集核算是耗时耗力的工作”。因此,相当一部分物流成本仍然混淆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中,这是导致物流成本冰山说的根本原因。
三、物流隐性成本显性化对策
1.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力度
由政府出面,建立物流成本核算专题项目组,联系物流成本核算的理论学者与企业核算的工作人员,召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专题讨论会,共同研讨物流成本核算体系与方法,制定本区域内物流成本核算的工作方案、流程和具体制度,在区域企业内实施并反复论证,最后统一物流成本的核算方法,使物流隐性成本显性化。
2.制定专门的考核制度
对于有效核算物流成本的企业给予表彰,在区域范围内进行倡导,并以此作为考核企业年度业绩的指标之一,逐步加强区域企业物流成本核算工作,以点带面,完善成本核算体系,逐步实现物流成本的显性化。
3.建立物流成本核算小组
各类企业在积极配合区域项目组工作的同时,应建立属于自己的物流成本核算小组,培养专职人员,从物流成本内容的确定、科目的设置到最终的成本归集与分配,最终形成一套明晰的工作流程与方法。
四、结语
作为第三利润源,物流过程不容忽视,在主观重视的同时,必须采取具体的行动。从物流成本核算入手,统一核算方法,使隐性成本显性化,有效降低和控制物流成本,最大限度的争取第三利润源,已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