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成本高政府应负主要责任
更新时间:2020-08-27 06:00:06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周其仁说,学者千万不要给政府建议加税、加费,一般政府对这个建议是来者不拒的,看来的确是这样。最近,“36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周其仁说,学者千万不要给政府建议加税、加费,一般政府对这个建议是来者不拒的,看来的确是这样。最近,“368万过路费”与“无期徒刑”一案就是对这句话的最好的印证。
高速公路过路费的问题,一直备受诟病。最近出现的一个极端例子更是把这个问题引向了更深入的讨论。河南禹州一农民为了逃避过路费,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里免费通行高速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拉沙挣了20多万元。事发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368万过路费”与“无期徒刑”,带给人的是莫名的双重惊诧。中国收费公路总里程占世界收费公路的70%,这个统计于多年前的数据应该并不会让人过于诧异。在这一心理定势下,人们的敏感度应该已经显著降低了,即便如此,听说一个农民开了8个月的车,竟然要交三百多万的过路费时,相信多数人还是结结实实地被震撼了一把。这是第一重惊诧。
再者,一个以跑运输为营生的小农民,即便深圳到安徽物流是偷逃了不少过路费,真的就该被判无期吗?诚然,368万对于一个普通民众来说,可能是个天文数字,造成这种数额的公共资产流失,确实该受刑罚。但是,这里有几点需要释疑:最基本的,当然是这个368万的数字是怎么计算出来的,计算方法是否科学?能否让人信服?
营运的货车是按照货车的装载量来收取过路费,空车一趟就要交200元的过路费。有人给这位农民算了一笔账:8个月(按每月30天算)共计240天,同行2361次,就是每天要走10趟,每次漏缴的过路费是1558.66元。而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这八个月他才赚了20多万元,如果他正常交过路费的话,他非但不能赚到钱,还要赔340多万元。这位农民被判无期,本人也表示不上诉,可这背后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
说到这里,我们不妨插播一条相似新闻作参考。去年,温州苍南县政府的网站上被发现有一个人员极为“臃肿”的收费站。网站显示苍南灵龙公路收费站有职工113人,其中事业编制68人,企业借用45人;收费站下设两个分站,收费总站内设4个股室。百余名员工,叠床架屋的结构,怎么看都与一个小小收费站的标准配置不相吻合韶关到中山物流。当时网友的质疑主要在于这个极为刺眼的人员组成中,有多少人是凭着不正当的裙带关系进来的。
其实,现在想想,不管人是怎么进来的,既然进来了要维持这些人力成本,这就需要不菲的开支。那么这些钱从哪来?财政拨款肯定不会把超编者囊括在内,那么就只剩一途了:以罚代管。罚没的金额越多,则依附于其内的各位“超生者”日子就越滋润,,
这也可以解释本案中的另一个问题,一个毫无背景的农民,仅仅是凭着两个套牌,怎么就能8个月内毫无闪失地屡屡超载,屡试不爽?这里或许也有个以罚代管的执法思维在内。你超得越多,我罚得越狠,最后分红也越给力。而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的收费格局,又逼得这些大型货车车主几乎不超载就毫无利润可言。
这么说当然不是为作奸犯科者辩护,而是说人都是理性经纪人,当成本和产出严重不符时,必然会出现一些为法不容的乱象。这不是一味的珠海到百色物流“严刑峻法”就能震慑住的,必须从根子上捋顺纷乱的杂绪,让收费更加透明,让公路养护和人员成本更加明晰。最重要的一点是,是阻力再大,公路公益化的改革不能搁浅,取消过多的冗杂收费是大势所趋。作为公共品,公路应充分体现公益性,政府理应提供优质廉价的公共服务。只有那时,才不会有人去套牌逃费,才能终结“368万过路费”与“无期徒刑”的刺目对比。